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修订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基本知识,日常管理、安全监察综合基本知识,承压类设备主要法律法规,锅炉房管理,设备采购、安装、登记、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方面知识。
培训对象: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等,各单位参训人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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