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辽宁省非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专业
机电、冶金、电子、交通、建筑、石化、轻工、电力工程技术系列的相关专业。
冶金:冶金矿山、钢铁冶炼、铁合金与轻冶、轧钢与冶金机械、焦化耐火及碳素、冶金工企自动化、工业热能与金属材料物理检测与冶金化学分析。
石化: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工机械、橡胶制品。
建材:水泥及制品、玻璃陶瓷、新材料与耐火材料、非金属及制品、建材机械。
轻工:制浆造纸、印刷、仪器发酵、硅酸盐、轻工机械、轻工自动化、盐化工、轻化工、皮革、电光源、科技管理。
机电:机械工艺与设备、机械设计、液压与传动、焊接工艺、铸造工艺、锻造工艺、锻压工艺、热处理工艺、汽车与拖拉机、电气自动化、仪器仪表、精密仪器、机电管理工程、机电一体化、自动化。
电力:电厂热能动力、电厂电气与供用电造工艺、电气自动化。
建筑:建设管理、园林、城市规划、建筑学、结构工程、建筑电气、煤气、建筑机械、建筑施工、概预算、道桥、暖通、给排水、建筑装饰、建筑设备安装、工民建。
交通:道路工程、地方铁路工程、交通工程、港口及航道工程、汽车工程、船舶运用工程。
三、评审级别
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四、评审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高级: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博士毕业2年;本科毕业5年。
中级:具有初级职称同时具有博士毕业,硕士、双学士学位毕业满2年;本科、专科毕业满4年。
初级:专科毕业满3年;本科毕业满1年
2、业绩成果要求
(1)晋升高级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② 省(部)级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③ 市、省直厅局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以上;
④ 科技成果被列为市、省直厅局级以上重点推广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获得有关方面的奖励;
⑤ 市、省直厅局以上先进科技工作者;
⑥ 省(部)级重大科技情况(信息)成果二等奖;
(2)晋升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 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
② 市、省直厅局科技进步三等奖;
③ 科研成果通过技术鉴定,并有一定推广价值(须附“技术鉴定证书”);
④ 市、省直厅局级重大科技情报(信息)成果奖;
⑤ 科研成果被列为市、省直厅局级推广项目。
3、论文、著作要求
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对论文数量不做限制性要求。经本(行业)企业采用的技术创新报告、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可替代论文。
4、计算机证书要求
高级须分别通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中的两个不同模块考试;中、初级须通过一个模块的考试。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大专以上的毕业生;年满45周岁,计算机免试。
5、直接申报
(1)助理工程师:本科毕业1年、大专毕业3年、中专毕业5年;
(2)工程师:硕士毕业2年、本科毕业5年、大专毕业7年;
(3)高级工程师:博士毕业2年、硕士毕业7年、本科毕业10年。
五、评审时间
每年春夏季报卷,9、10月份组织专家评审。
六、工程师证书
评审合格,高级通过答辩,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最新专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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